闫某吹嘘自己认识不少大领导,各个部门通吃,只要花钱运作,就能把李先生的爱人洗白,免受牢狱之灾。李先生觉得,闫某无论从谈吐,还是人脉都非常靠谱,李先生暗喜这下爱人有救了,对此深信不疑。
歪打正着,李先生的爱人,因属于犯罪集团边缘人物,警方予以取保候审。看着爱人被放了出来,李先生对对闫某的能力和信任度极具上升。两个月后,李先生的爱人又因涉及其他犯罪案件,再次被警方带走。
花了50万,李先生的爱人还没有被放出来。闫某却不断催促李先生多掏点钱出来,继续运作打通关系,李先生虽有迟疑,但想想,爱人还在羁押中,为了救爱人,再多花点钱,值了。
很快,警方将闫某抓获归案,然而到案后,闫某一直狡辩,声称自己收钱,是因为卖给了李先生字画,并没欺骗李先生。
经警方查明,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间,闫某以找人托关,帮住犯罪嫌疑人王某办理免于刑事处罚为名,先后共计骗得人民币71万元。
检察官告诉记者,花钱捞人这个事,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要么是个骗局,涉嫌犯诈骗罪;要么就会涉嫌向司法机关行贿,触犯行贿罪,从李某答应捞人那一刻起,也就注定了他会受到刑事处罚。
最终,法院认定闫某犯诈骗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1万元,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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