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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大型货车车厢的放置秩序,保障城市交通和公共安全,根据《城市道路条例规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指长期放置的大型货车车厢,是指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等区域放置时间超过14天的大型货车车厢。
二、大型货车车厢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将长期放置的车厢,在规定时间内转移至指定的专用停车场或符合规定的存放地点。
三、严禁在以下区域长期放置大型货车车厢:
1. 城市主干道及人行道;
2. 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重要通道区域;
3. 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
四、对于违反本公告规定,长期放置大型货车车厢的行为,城市管理局12中队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 责令整改期限,要求所有者或使用者将车厢移至规定地点;
2. 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措施,并对所有者使用者进行相应处罚。
五、大型货车车厢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加强对车厢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车厢放置不影响城市交通、市容环境和公共安全。
六、鼓励广大居民对长期放置大型货车车厢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共同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
举报电话:0895-4844154
特此公告
卡若区城市管理局12中队
2024年9月2日
A-B连接桥桥底公共区域
随意放置货车车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