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收费期限为20年

时事   2024-12-04 15:51   安徽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国道104淮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定为20年。

具体如下。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国道104淮河大桥收费站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4〕44号)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国道104淮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定为20年,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39年11月27日止。

二、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中安在线综合
编辑:郭春燕
责编:陈雪莲
审核:周晓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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