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生命带,一定要“系”牢!

政务   2024-10-22 18:05   海南  

近日

海南省东方市G225(海榆西线)

打坝沟水库路段

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13时48分

当事人林某瑾驾驶蓝色汽车

越过实线实施超车

与前方正常转弯的红色汽车

发生碰撞

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因违反禁止标线超车

交警判定林某瑾负全部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

尽管事故双方的车辆

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

但双方驾驶人均规范佩戴安全带

因此

双方驾驶人未受伤



交通安全小课堂

汽车发生撞击时,驾乘人员的身体会急速向前倾。如系好安全带,在碰撞的瞬间安全带会立刻收紧,将驾乘人员固定在汽车座椅上,同时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的撞击能量,减轻驾乘人员受到的伤害。



来源:法治时报
作者:董林
内容责任陈宁悦

东方政法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