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安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政务
2024-11-06 19:21
海南
近期,东方市公安局联合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开展燃气安全清查行动,行动中发现东方市八所镇上红兴村某商行张某梅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煤气罐),有涉嫌非法经营燃气的嫌疑,经现场查看,其储存场所并不具备安全、正规的存储危险物质条件。随后,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张某梅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据了解,违法行为人张某梅供述称其将收集到的空煤气罐交由卞某杰拉到广隆公司加气,加好后再将煤气罐运输到其店铺存放,其主要负责收集空瓶和售卖加满气的煤气罐。张某梅将加气后的煤气罐非法存储在店里铁皮棚内,该地点不具备安全、正规的存储危险物质条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人张某梅、卞某杰均无储存、运输煤气罐资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存储、运输危险物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梅、卞某杰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