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道209梁园区平原街道(季庄)至 睢阳区古宋街道(华商大道)段改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省道209梁园区平原街道(季庄)至睢阳区古宋街道(华商大道)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商公路工〔2024〕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和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对省道209梁园区平原街道(季庄)至睢阳区古宋街道(华商大道)段公路实施改建,现批复如下:
一、路线走向及主要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位于国道310交叉处(起点桩号K14+560),终点位于华商大道交叉处(终点桩号K26+469),路线全长11.909公里,整体呈南北走向。
项目部分路段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2.5米-39.5米,路面宽度21米-30米。
二、主要工程数量
挖除旧路面20044.53立方米;路面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362529平方米,封层296309平方米,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296309平方米,微表处66220平方米,旧路面处理59479平方米,路面基层38060平方米,路面标线22723.02平方米。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投资估算总投资3043.9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部、省补助资金,其余由项目单位筹措解决。
四、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同意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报我委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概算。
(二)要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和节能要求,优化节能设计,节省运营能耗。
(三)请你们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并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及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土地、规划、环保等有关规定政策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四)请认真核实项目资金来源,避免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五)此文件有效期2年。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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