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监督为要。回首2024年,四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根本目标,从体系建设着手,从标准规范发力,从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问题改起,以监督之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不断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坚持以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为抓手
不断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
推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2024年12月底基本建成了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省级层面:省委编办批复同意使用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市、县级层面:在司法局加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并使用其印章。乡镇(街道)层面:在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牌子,依法协助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推进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
2024年1月,修订《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切实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推进府检联动双向协作
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协作配合工作,与省检察院建立了沟通协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推进川渝行政执法深度协作
2024年12月,四川省司法厅与重庆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川渝高竹新区跨省域行政执法一体化改革方案》,打破跨省域行政执法壁垒,着力破解信息共享不畅、执法裁量不一致等问题。2024年5月,四川省司法厅联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与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庆市司法局印发《川渝地区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办法》《川渝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取证规则》,切实提升两地交通运输执法协作效能,推进执法协作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推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规范
2024年8月,修订印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指导清单(2024年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流程图(2024年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文书格式范本(2024年版)》,完善4类28项协调监督职责事项、8类工作流程和15种主要文书范本,基本实现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清单化、业务流程化、文书要素化管理。
坚持以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为抓手
促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紧盯问题抓整改
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按照分层分级分类的模式,累计排查整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1162个,重点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不作为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执法人员教育管理
聚焦“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亟需提高”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把“学习关”。连续四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分类分层、线上线下组织全省17.96万名行政执法队人员全员轮训。严守“入门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21个市(州)完成3.7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严格“审查关”。2024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共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申请3.4万件,制发执法证2.7万件。
坚持以推行“一目录、五清单”为抓手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目录式规范行政检查事项
推行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理念,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分类检查目录,对行政检查事项实行差异化管理,防止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目前,全省已基本实现主要执法领域和高频检查事项目录式规范。
清单化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组织编制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截至目前,17个重点省级部门制定出台了本系统“五张清单”,明确不予处罚事项428项、免予处罚事项273项、减轻处罚事项117项、从轻处罚事项317项、从重处罚事项208项。
坚持以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
倒逼行政执法质效不断提升
建立涉企执法诉求沟通机制
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联合省工商联在全省范围内设置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563个。
开展涉企案件评查
全覆盖评查全省涉企行政执法案卷12.72万件,并联合重庆市司法局对15个领域共800件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互评互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制度。
规范和监督罚款事项设定与实施
2024年10月,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具体举措》,专项清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推动罚款设定更加科学,罚款实施更加规范,罚款监督更加有力。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2025年,四川省司法厅将秉持法治初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以责任磨砺执法之剑,以协作织密监督之网,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四川行政执法监督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