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起,成都东部新区这些路段要抓拍!

文摘   2024-11-07 20:28   四川  


近日

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

发布通告

11月12日起

成都东部新区

启用一批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详情如下

↓↓↓


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东部新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拟在东部新区部分道路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并于2024年11月12日0时起正式开通运行,现将具体点位通告如下:


1、东部新区公园大街与东绛大道交叉路口-北


2、东部新区公园大街与东绛大道交叉路口-南


3、东部新区公园大街与东新大道交叉路口-北


4、东部新区公园大街与世园中路交叉路口-东


5、东部新区公园大街与世园中路交叉路口-西


6、东部新区三岔湖环湖北路柏树村1组8号人行横道口-东


7、东部新区三岔湖环湖北路柏树村1组8号人行横道口-西


8、东部新区三岔湖环湖北路石河堰村8组98号人行横道口-西


9、东部新区三岔湖环湖北路与丹溪大道交叉路口-西


10、东部新区三岔湖环湖北路与东绛大道交叉路口-北


11、东部新区三岔湖环湖北路与东绛大道交叉路口-南


12、东部新区三岔湖环湖北路与三岔湖环湖西路交叉路口-东


13、东部新区三岔湖环湖东路与八角楼路交叉路口-南


以上路口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实施证据抓拍。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绿色低碳出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后依法处理。


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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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成都东部新区公安

编辑 | 陈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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