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野生动植物生存,促进生物多样性。构筑民事公益诉讼与刑事司法立体保护机制,依法惩治危害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部署开展海洋野生动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帮助行政机关促进山心沙岛保护,保住珍稀候鸟“中转站”。办理的保护濒危红树植物小花老鼠簕生存环境案获评最高检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针对防城港市边境走私珍贵动物及制品行为多发,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损害珍贵动物资源损失费用,有力震慑相关违法行为。积极推动涉海工程生态补偿工作,检政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改善近海水域生态系统质量,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共护水清岸绿。通过发挥“河长+检察长”“界河河长+检察长”合作机制,建⽴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建⽴公益诉讼案件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共同保护⽣态环境的有效衔接,共同加强对防城江、北仑河、披劳河、明江等河湖⽣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河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职责任务,为保护区域水生态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强化普法宣传,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增强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意识,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凝聚保护环境、护卫公益的社会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生态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港城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不断增进民众的生态福祉,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
审核:林小丽
撰稿:第五检察部
编辑:唐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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