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牌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164 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且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现公告以下4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2024年12月4日
来源:车管所
编辑:沈 亚
责编:庞晨程
审核:李崇阳
略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牌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164 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且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现公告以下4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2024年12月4日
来源:车管所
编辑:沈 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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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崇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