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 顾群向媒体介绍了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进展的情况。
“无废城市”建设
“无废城市”是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十三五”期间,我省铜陵市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22年,我省合肥、马鞍山、铜陵3市入围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名单;2023年,我省梯次推动其他13个市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今年9月,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标志着我省全面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近年来,我们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全面提升各领域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在工业领域
持续推动国家级园区和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创建135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和13个国家级绿色园区,位居全国前列。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间协同高值高效利用模式”入选国家首批“无废园区”典型案例。着力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全省磷肥企业均实现磷石膏“产生-利用”平衡,历史堆存量逐步削减。2023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较“十四五”初提高了近十个百分点。
在农业领域
提炼总结“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的“3+N”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路径模式,不断完善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2023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超9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农膜回收率均超过8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超81%。
在生活领域
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全省累计建成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54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37座,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在建筑领域
省有关部门合力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建成建筑垃圾处理项目78个、消纳场305个。开展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利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在危险废物领域
按照“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原则,统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截至2024年9月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51万吨/年,其中处置能力167万吨/年,利用能力584万吨/年,满足省内利用处置需求。
新污染物治理进展
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遵循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按照“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健全体系、提升能力”原则,推动新污染物全过程风险管控,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联合14个省直单位建立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新污染物治理具体任务与污染防治攻坚、产业绿色转型、农药和兽药减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
二是摸清新污染物底数
高质量完成2022年和2023年度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摸清全省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情况,为下一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风险评估和管控提供了基础数据。
三是落实环境管控要求
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一品一策”管控要求,指导督促全省65家生产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全面淘汰短链氯化石蜡、十溴二苯醚等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
四是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
结合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成果,选取典型化工园区、危废处置场、畜禽养殖场等典型区域开展新污染监测试点。目前已完成样品采集和测试,正在进行数据汇总分析。
五是探索新污染物治理试点
指导各市选取典型行业、重点企业或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促进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减排和治理的示范技术。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转变成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的强大动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治理,携手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省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牛海燕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尹振主持。
来源:宣教处,省宣教中心
编辑:刘宇 | 初审:唐洪全 张鹏
审核:陈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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