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2024第8期)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一年以内提供公告所示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实际控制的、根据举报线索实际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人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康建民
涉案金额:224000元
执行案号:(2021)宁0521执2831号
身份证号:64212419******1316
家庭地址:中宁县舟塔乡康滩村六队
悬赏内容: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悬赏奖金:3000元
被执行人:郭瑞
涉案金额:65804元
执行案号:(2024)宁0521执1695号
身份证号:15282419******3912
家庭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镇分水村长江社甲28号
悬赏内容: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悬赏奖金:5000元
悬赏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11月6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止。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该举报人3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的,奖励在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身份信息及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周法官
举报联系电话:0955-7074652、18309570639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本文来源于:中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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