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797-2511611
举报邮箱:rjslyjscg@163.com
对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事故,经核查属实,按下列规定给予奖励:
(一)举报问题隐患属于一般事故隐患的,每起给予100元奖励;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每起给予300元奖励。
(二)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由共同举报人协商分配。
(三)对举报安全生产同一事项的,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一)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和企业的,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二)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将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奖励的范围:
(一)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举报事项的;
(二)举报人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员工对自身故意造成的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
(四)举报内容属于信访事项的,或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的;
(五)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查处的;
(六)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认定不宜实施奖励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