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包头丨包头市昆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入推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

政务   2024-10-21 11:36   内蒙古  

以“诺”代“证”

包头市昆区

法律援助中心

深入推行经济困难

告知承诺制

包头市昆区法律援助中心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信易+法律援助”的应用场景品牌,推进“放管服”改革,用心用力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努力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立足“明”字亮制度,夯实诚信基础,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唯实唯先。

主动亮明身份、亮明标准、亮明承诺,做到制度公开、流程上墙,让办事群众享受明白服务。受理案件后公正合理指派,除当事人“点援”承办人员外,所有案件根据律师资质、专业特长等进行科学指派,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突出“严”字强标准,筑牢诚信根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稳扎稳打。

引导法律援助律师诚信办案,严格落实受援人权利义务风险告知制度,按规定向受援人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保障受援人知情权。规范公开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旁听庭审、案卷评查、电话回访等方式科学综合评价案件,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着力“简”字优服务,积蓄诚信动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提效。

依法实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主动告知承诺事项、核查方式、公开范围以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后果,实现你“承诺”,我“办理”,增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便捷度。

聚焦“广”字重宣传,激发诚信活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走深走实。

结合诚信建设有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地开展法治宣传,并通过“法润昆都仑12348”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利用“红领法都嘟”“徐娜说法”等各类媒体,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知信守信的良好局面。

2024年1-9月份,有49名受援人办理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手续,获批法律援助案件。

包头市昆区法律援助中心 供稿

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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