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临时工(山南烈士陵园讲解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临时工(山南烈士陵园讲解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从事烈士陵园日常讲解接待工作,负责为来园祭扫参观瞻仰的社会各界人士提供讲解服务,整理革命烈士事迹,完成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山南烈士陵园管理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俱佳,符合岗位要求。
(三)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擅长藏汉双语者、有讲解工作经验者优先;待人热情、诚恳、礼貌,能适应较长时间的站立服务。
(四)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之后出生),男女不限;在同等条件情况下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因病牺牲军人遗属优先。
(五)自觉遵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山南烈士陵园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
(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一)报名时间:11月5日-11月7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二)报名地点: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四)报名所需材料:有意者请携带山南烈士陵园管理处讲解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政审资料等。(五)资格审查:山南烈士陵园管理处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一)面试。招聘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1月8日上午10:00。
(二)公示。按照招聘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三)聘用。待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后每年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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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楠 陈文乐
来源: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