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台州利民保”
再度迎来升级
待遇政策得到全面优化
来看看这次升级带来了哪些贴心变化吧
2025年待遇保障焕新升级
第一项保障责任
住院费用保障
1.住院或特病门诊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剩余费用(不含转外自理);
2.住院期间产生的医保目录外合理自费费用(须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及清单中列明的费用,不含门诊及院外购买;台州市外就医的医保目录外合理自费费用按50%的比例纳入报销)。
起付线:0.5万元,报销比例:0.5万元-2万元部分报销5%,2万元-5万元部分报销1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30%,保额:50万元。
第二项保障责任:
高额自费药品费用保障
参保人在市内指定药店或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责任二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包括20种特定药品、3种罕见病药品、5种出生缺陷药品,报销须符合目录所附药品列明的适应症)。
起付线:1万元,报销比例:50%,保额:50万元
1.住院费用说明:
①自费药品的单价在5000元以下、自费诊疗服务和自费医用材料的单价在3万元以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超出的部分不纳入报销;
②医保目录外自费项目不包括3402编码下的康复项目、限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项目、特需以及整形美容类等项目;
③台州市外就医的医保目录外合理自费费用按50%的比例纳入报销,医保目录内自付费用不含转外自理费用;
④该项待遇不包含列入责任二目录中的药品;
⑤医保目录外合理自费费用指住院期间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及清单中列明的费用,不含门诊及院外购买。
2.高额自费药品目录包括20种特定药品、3种罕见病药品、5种出生缺陷药品。
3.连续3年参保“台州利民保”的人员(连续参保时间从2023年起计算),各项责任的报销比例均提高10%(即报销比例乘110%),年度保额均提升至100万元。
投保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保障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适用人群: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职工医保、城乡医保)
保 费:成年人100元/人/年,未成年人60元/人/年(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投保时间紧迫
快来加入台州利民保的大家庭吧
欢迎关注“临海发布” 在这里了解 党委政府权威声音,民生政策权威解读 热点难点权威消息,公共信息权威发布 ▼
编 辑:郭碧媛
一 审:周昱吟
二 审:牟 再
三 审:陈 耿
编 辑:郭碧媛
一 审:周昱吟
二 审:牟 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