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人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11月21日起开始缴费啦
2025年全市城乡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为1825元/人·年(含大病保险12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1155元/人·年、个人缴费670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30元/人·年)。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1)临海市户籍居民;
(2)非台州市户籍,未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医保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中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
(3)与临海市户籍居民形成婚姻关系的非台州市户籍人员;
(4)持本地居住证等符合上级规定参保条件的其他人员。
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孤儿、困境儿童、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三老人员”(指建国前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等,其个人缴纳部分由市财政承担。
已签订扣款协议的参保人员请及时在签约的银行账户中存入足额保费,由代征银行统一扣缴。未签订扣款协议以及无法通过签约银行账户扣款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农商银行等各代征银行网点、支付宝、微信、浙里办、税务大厅完成缴费。
今年,线上缴费方式新增“家庭共济账户”缴费。家庭共济授权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等途径办理共济代缴,选择“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我帮他人缴”,添加人员信息并选定人员缴费信息,支付时选择“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扣缴方式,即可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进行省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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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汪璐霞
一 审:周昱吟
二 审:牟 再
三 审:张玉萍
编 辑:汪璐霞
一 审:周昱吟
二 审:牟 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