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重点场所卫生红黑榜(第五期)

政务   2024-12-31 18:14   云南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规范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全面改善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对重点场所实行宣传先进、鞭策后进、动态管理,现将古城区重点场所卫生红黑榜(第五期)公布如下:

新增红榜名单

上榜理由:

1.证件齐全、亮证经营;

2.卫生管理信息公示栏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公示信息清晰、完整;

3.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合格并公示;

4.公共场所资料齐全且按照卫生管理档案目录规范存档;

5.店内外环境良好、卫生干净整洁;

6.公共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并做好相应登记;

7.布草间、消毒间设置规范,功能齐全,且有相应标识。

移除黑榜名单

黑榜名单

  1. 古城区飞速游泳娱乐馆(个体工商户)

上榜理由:2024年9月,古城区飞速游泳娱乐馆以承诺的方式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024年10月,古城区卫生监督所对该单位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严重不符,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完成整改,但该单位至今未进行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7号)第四项的规定,对授予该游泳馆的2024第1565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行政许可证件予以撤销。

2.古城区梦之旅客栈

上榜理由: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喝水杯、漱口杯未能保证卫生安全,反复使用的顾客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消毒间卫生脏乱差,并挪作他用;布草间、布草柜内堆放杂物,干净布草裸露摆放。

对各类重点场所卫生实行“红黑榜”动态管理,是对全区范围内先进单位的表彰,对后进单位进行督促和鞭策。被列入“红榜”的各类重点共场所要不断巩固提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如发现被列入“红榜”的各类重点场所达不到红榜标准的,区卫生监督所将通过原发布渠道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并撤销“红榜”。被列入“黑榜”的各类重点场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经复查整改到位的,按照规定由区卫生监督所通过原发布渠道公开整改后的信息,并移出“黑榜”。复查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查处。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受理单位:古城区卫生监督所

电话:0888-5159376


 

 版式|赵根玉  责编|姜华宾

 主编|和书兵  终审|刘万宝 

 监制|元建樱  木程元

 总监制|和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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