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交警曝光两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民生   2024-12-17 18:04   西藏  

五大曝光”行动



-无证驾驶=无视安全-


为有效震慑、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现将2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望大家引以为戒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4日11时20分

违法地点:在朗县205省道773KM+100M路段处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违法行为人:白*鑫

机动车号牌:藏A***09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1000元(仟圆)整。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11时30分

违法地点:在朗县560国道78KM+100M路段处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违法行为人:*银

机动车号牌:云C***56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1000元(仟圆)整。




法律链接


       相关法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朗县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人员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

未取得驾驶证 不具备驾驶资格

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

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做一名合格守法的好公民


来源: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林芝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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