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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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及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围绕本地整治行动实际,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抓好《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的贯彻落实。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使用量呈增加趋势,为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改装、更换锂电池等行为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日前,全国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以下统称小区管理单位)在电动自行车信息登记、充电设施管理、巡查检查、提醒告知处理和宣传警示教育等方面的管理职责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通知》明确了三点要求。
各地要认真梳理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工作的阶段性成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一次专班会商会议,研究推动《指南》贯彻落实。对已经完成建设的既有住宅小区,要因地制宜提出具体工作举措,督促做好停放充电设施维护 保养、落实充电费用便民惠民措施、提升停放充电设施使用率、规范电动自行车日常停放充电等工作,同时列入整治行动月度任务清单,并谋划纳入明年整治行动重点任务。
各地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 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条线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要组织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加强联合检 查,依法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重点检查小区管理单位贯彻落实《指南》情况,履行发现、 劝阻、制止、报告职责情况。
各地要依托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 根据辖区居民小区数量和类别,组织小区管理单位负责人开展一 次集中培训,宣贯解读《指南》,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全员学习,并在小区日常安全管理中执行落实相关要求。各地专班要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小区管理单位填报《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市专班将结合督察、督导考核,抽查、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情况。
附: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
为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并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指南。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参照此执行。
一
统一登记管理
(一)管理单位。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以下统称管理单位)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登记管理。
(二)信息登记。有牌照的车辆,登记信息至少包括车辆牌照、车主或使用人姓名、联系电话、门牌号;无牌照的车辆,登记信息至少包括车主或使用人姓名、联系电话、门牌号。登记信息可结合实际增减,定期更新,并由小区日常巡查检查人员掌握。
二
充电设施管理
(一)强化维护保养。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小区内充电设施的维护管理,不能与建筑毗邻设置,发现充电设施损坏的,及时通知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维修,确保充电设施正常运行。
(二)提高充电效率。管理单位要在充电设施明显位置张贴“不充电请勿占用”“充满电请及时挪位”等提示标语,广泛提醒居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在满电或未充电状态下不要长时间占用充电设施,提高充电设施使用率。
(三)优化便民服务。管理单位要组织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为老年人群体集中办理充电卡,针对老年人群体首次使用充电和充电app下载注册的操作方法进行一对一讲解演示,确保老年人群体会操作、会使用。
三
巡查检查重点
管理单位要重点巡查检查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以下问题情形:
(一)是否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或充电。
(二)是否紧邻建筑单元门口停放或飞线充电。
(三)是否靠近住户阳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停放或充电。
(四)充电设施是否长期损坏无法使用。
(五)充电设施是否有明显变色、烧蚀、变形等故障痕迹。
四
提醒告知处理
(一)提醒劝阻。管理单位在巡查检查发现或接到业主投诉举报小区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要及时劝阻、制止。车主或使用人不在现场的,要通过微信、电话、短信、上门告知等方式反复提醒,并做好记录。经多次提醒(3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组织人员将电动自行车挪至小区指定停放区域,并及时告知车主或使用人,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在小区公告栏或业主微信群进行公告并警示。
(二)移交处理。管理单位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
五
宣传警示教育
(一)宣传警示。管理单位要将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纳入小区日常管理工作,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合理利用小区公示栏、电梯视频等载体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安全知识,积极依托社区服务、业主交流等微信群定期推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提示和典型火灾案例短视频,充分借助入户大厅、楼道走廊、小区大门等人流密集公共区域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海报、悬挂安全标语。
(二)演练培训。管理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常态化组织小区管理服务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灭火救援演练,并邀请辖区消防救援站指导。要以119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针对小区业主组织多样化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让业主入脑入心。
(三)相互监督。管理单位要引导群众树立“安全关系你我他,消防安全靠大家”理念,发动业主积极查找身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鼓励通过业主微信群、12345市长热线、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系统“随手拍”功能举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形成强大的群众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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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李一晴 通讯员 张诚
编辑:张天峰
实习编辑:时能旭
审核:曹亚伟 杨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