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根据《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服务〔2024〕6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需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循自愿原则。申报主体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需稳定运营3年及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须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3.原则上从市经信局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确定。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选择相应栏目,点击“在线办理”,用“法人登录”进入网上申报。在11月2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供申报文档纸质材料和相应附件盖章后报富阳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企业名称需与纸质材料所盖公章保持一致,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需保持一致。
三、联系方式
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省经信厅通知,不明事项请联系富阳区经信局产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
陈潇潇 0571-89523953
地 址:
富阳区富春街道鹳山路18号区经信局313室
附件:
杭州市经信局转发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
来源 | 富阳工信
编辑、初审 | 绿城产服·邓邓
二审 | 封云
三审 | 金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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