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需要哪些材料?
购买商品住房,全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备案合同房款总额,分期付款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已付款金额,按揭贷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备案合同房款总额扣除按揭贷款金额的余额,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再交易住房,全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契税课税房款总额,按揭贷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契税课税房款总额扣除按揭贷款金额的余额,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完税凭证上课税金额与成交金额不一致的,采取孰低原则核定提取金额。
职工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
户口簿或显示代际关系的其他材料(出生医学证明、人事档案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等);
购房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购房款正式票据;
所购住房已办理按揭贷款的,还应提供显示该套住房贷款信息的主贷人《个人信用报告》或该套住房的贷(借)款合同。
职工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
户口簿或显示代际关系的其他材料(出生医学证明、人事档案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等);
不动产权证(抵押给银行的可提供复印件);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票据;
所购住房已办理按揭贷款的,还应提供显示该套住房贷款信息的主贷人《个人信用报告》或该套住房的贷(借)款合同。
记者 | 陈晓霞 王璐(实习生) 编辑 | 谢畅
责编 | 汪巧 值班编委 | 姜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