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高层次人才
(G类人才)认定
申报开始啦!
认定申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有哪些流程?
可以线上申报吗?
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
01
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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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法适用于在马尾就业创业的全职类引进人才、现有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引进人才:在马尾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且来马尾前在高校学习或在我区以外单位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人才。
现有人才:在马尾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才均可申请认定为马尾区高层次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2、引进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A类、B类、C类)和福州市级高层次人才(D类、E类、F类)自然纳入马尾区级高层次人才进行管理,不再进行重复认定。马尾区高层次人才接续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之后顺接进行G类人才认定。
02
认定有效期
马尾区高层次人才实行认期制管理,认期为6年,期满可再次申请认定。认期内晋级者,其认期重新计算。
03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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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个人(含曾创办企业及现所在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
3、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注册且税收均在我区)及其他社会组织工作,在区内缴交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含省社保)的全职类人才。
4、申请时原则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能力特别突出或我区主导产业急需紧缺的人才,经认定单位研究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后,年龄上限可相应放宽。
5、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境外人才为1年以上)、每年在马尾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
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应满足马尾区高层次人才(G类人才)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标准之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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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认定标准(2024年版本) |
1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
2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区属公立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市级名校长、市学科带头人。 |
3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满3年以上;市级名医工作室团队带头人。 |
4 | 高级社会工作师;获中级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具体负责的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社会工作人才;受厅级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
5 | 在国家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前3名,或获得省运会第1名的本市现役运动员;所带训运动员在国家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前6名,或获得省运会第1名的主教练,年龄不超过45周岁。 |
6 | 被评为“八闽工匠”、“省数字工匠”、“福州工匠年度人物”、“福州市十大工匠”、“福州工匠”、“福州开发区工匠”且尚未认定为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的技能人才。(只认定人才类型,政策支持按原有的《马尾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福州开发区工匠”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政策执行) |
7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人才。 |
8 | 区双创示范中心企业或入驻创业团队获得国家级创新大赛一、二等奖的领衔获奖人;在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前10名的选手及第一指导老师;近5年内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以上获得者,福建省专利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近5年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超过2项,并已实现成果转化的人才;近5年内获得地市级以上(含)科学技术奖的第一、二完成人,其成果应与所从事工作一致。 |
9 | 上一年度纳税达到1000万元的总部企业、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瞪羚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产业领军团队等重点企业可推荐1名高层次人才,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可推荐2名高层次人才。推荐人选应担任高管以上职务、中层以上技术岗位和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骨干人才,且年薪达到我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 |
10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台湾居民: (1)取得台湾地区“劳动力发展署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的乙、丙技术士证书的; (2)受聘于我区主导产业企业,且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 (3)在我区创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且个人股份占比达30%以上,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10万以上 |
11 | 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从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储能、水产品预制菜等重点培育产业和行业企业、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专精特新”以上企业、入驻区双创示范中心获得风投实际到资额200万元的企业及新引进的重点企业(项目)中各推荐2家企业,每家企业推荐1名技术骨干人才,全区每年可从上述推荐人选中择优评定不超过8名G类人才。同时,其近3年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缴税(含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每年不低于3万元。 |
12 | 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 |
04
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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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地补助。落地补助原则上仅限引进人才。已认定通过的引进人才,来马尾工作满一年后且在职在岗的,给予一次性落地补助。补助标准:福州市F类人才(其中,F类第7、8项仍按省、市有关政策执行,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G类人才给予5万元奖励补助。
(二)晋级奖励。经认定为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G类晋级市级高层次人才的奖励2万元,F类以上的晋级奖励按照省、市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执行,越级晋升的给予累加奖励。
(三)荣誉奖励。对已认定的G类高层次人才,新取得同一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中的荣誉称号或业绩,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依据相应条款已享受晋级奖励的,不再享受荣誉奖励。
(四)配套服务。
1.人才子女处于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的,可按照个人住址或所在单位,根据个人意愿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入学;
2.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优先入住区级人才公寓;
3.受邀参政议政、疗养休养;
4.申报科研立项或申请资金扶持时优先安排解决;
5.优先安排参加业务培训、疗养休养、人才沙龙等区内各类人才活动。
05
认定程序
申报人在马尾人才服务云平台(微信小程序搜索“马尾人才服务云”)进行线上申报,全年受理。
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填写《马尾区高层次人才申报表》,打印表格并签名,由用人单位就材料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等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相关附件材料上传至平台。
经审核、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认定并纳入马尾区高层次人才库。
联系电话:0591-8398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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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马尾党员微力量
编辑:郭颖 张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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