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11月5日开始报名,报考人员(含具有免试录取资格人员)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至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高职分类招考考生类别分为中职学校类、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等3类。报考中职学校类的考生为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为在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人员。
同时,中职学校类报考人员应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类,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科类如与其参加的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报考科类不一致,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不分报考科类。高职分类招考安排的本科招生计划仅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
此外,按规定,考生报名参加我省高职分类招考,除了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之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5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8.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的台商子女。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高职分类招考考生类别分为中职学校类、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等3类。报考中职学校类的考生为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为在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人员。
同时,中职学校类报考人员应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类,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科类如与其参加的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报考科类不一致,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不分报考科类。高职分类招考安排的本科招生计划仅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
此外,按规定,考生报名参加我省高职分类招考,除了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之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5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8.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的台商子女。
我省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1日至16日。报考人员本人须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2025年泉州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确认点(含“社会考生确认点”)共156个。
鲤城区(13个):泉州一中、泉州市培元中学、泉州六中、泉州七中、泉州体育中学、福师大泉州附中、泉州现代中学、泉州外国语中学、泉州科技中学、鲤城区招考中心、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都督第校区)、泉州泉中职业中专学校、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二郎巷校区)。
丰泽区(17个):泉州九中、泉州市城东中学、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泉州剑影实验中学、泉州市丰泽区北附中学、泉州五中(城东校区)、泉州一中(东海校区)、泉州市丰泽刺桐中学、泉州市农业学校、泉州市工商旅游学校、泉州理工学校、泉州闽南工贸学校、泉州技师学院、泉州海丝商贸技术学校、泉州艺术学校、泉州市国励工贸技术学校、丰泽区招考中心。
洛江区(9个):洛江区高招办、泉州十一中、泉州市马甲中学、泉州市奕聪中学、泉州市洛江区南少林实验学校、仰恩大学附属中学、福建泉州洛江外国语学校、福建经贸学校洛江校区、泉州市南方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泉港区(7个):泉港一中、泉港二中(新宅校区)、泉港五中、惠华中学、泉港六中、泉港培文学校、泉港区职业中专学校。
石狮市(10个):鹏山工贸学校、石狮市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石狮市永宁中学、石狮三中、石狮八中、石狮市华侨中学、石狮市招生考试中心、石狮市蚶江中学。
晋江市(18个):晋江市平山中学、晋江市伟冠双语实验学校(原晋江市拔萃双语学校)、晋江市荆丰中学、晋江市子江中学、泉州中远学校、晋江市磁灶中学、晋江市内坑中学、晋江市首峰中学、晋江市英林中学、晋江市永和中学、晋江市东石中学、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晋江市紫峰中学、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晋江职业中专学校、晋江安海职业中专学校、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特殊群体类确认点(晋江晋兴职校)。
南安市(29个):南安一中、南安市国光中学、南安市侨光中学、南安市华侨中学、南安市南星中学、南安三中、泉州师范学院附属鹏峰中学、南安市新侨中学、南安市诗山中学、南安市柳城中学、南安二中、南安六中、南安市成功中学、南安市五星中学、南安市新营中学、南安市延平中学、南安市体育学校、南安市蓝园高级中学、南安市龙泉中学、南安市宝莲中学、南安市南翼实验中学、南安市昌财实验中学、南安市正观高级中学、南安市本真高级中学、南安职业中专学校、南安市工业学校、南安红星职业中专学校、南安市梅山工程学校、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惠安县(14个):惠安一中、惠安三中、惠安四中、惠安县荷山中学、惠安二中、惠安县崇武中学、惠安县嘉惠中学、惠安县高级中学、惠安县广海中学、惠安县亮亮中学、泉州聚龙外国语学校、惠安县开成职业中专学校、惠安县职业中专学校、惠安县技术学校。
安溪县(18个):安溪一中、安溪县蓝溪中学、安溪县俊民中学、安溪县崇德中学、安溪六中、安溪八中、安溪十一中、安溪县龙门中学、安溪县梧桐中学、安溪县铭选中学、安溪县沼涛中学、安溪县恒兴中学、安溪县培文中学、安溪县金火完中、安溪华侨职校、安溪县陈利职校、安溪茶校、安溪卫校。
永春县(8个):永春一中、永春侨中、永春三中、永春五中、永春六中、永春二中、永春县美岭中学、永春职专。
德化县(6个):德化一中、德化二中、德化八中、德化三中、德化职校、德化高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