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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犬类是我们的朋友和伙伴,给我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但近年来遛犬不牵领、犬只随地便溺不清理、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犬吠扰民、犬只伤人、随意遗弃犬只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了和谐的邻里关系,也影响了我市文明形象。为让犬只更好融入社会生活,共同营造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良好环境,在此,我们发出倡议:让我们自觉遵守《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和谐家园,切实做到:
一、饲养犬只,依法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和注册。
二、依法做好犬只防疫,到指定的免疫点(动物诊疗机构)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苗。
三、不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和体高超过45厘米的大型犬。
四、外出遛犬时,使用束犬链牵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为爱吠叫的犬只佩戴嘴套,不放任犬只随意在外活动。
五、外出遛犬时,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随身备好犬便袋等用品,及时清理爱犬粪便。
六、不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和其他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七、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客运出租车时征得驾驶人同意。
八、不虐待、不随意遗弃所养犬只。
九、不在小区、楼群等人员密集场所投喂流浪犬只。
十、饲养犬只不扰民、不妨碍他人正常生活、不给他人造成困扰。
十一、积极参加文明养犬志愿活动,善意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共同提高文明素质。
文明养犬,是我们个人素质的综合体现,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环节。爱犬护犬是养犬人的权利,文明养犬是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为打造安全、文明、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
2024年11月
来源 天津城市管理
水上公园
天津水上公园位于市区西南,旧称“青龙潭”。1951年建园至今已历70余载,是市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公园,现已成为天津市风光绮丽、水波潋滟的风景名胜区。1991年,被天津市民评为“津门十景”之“龙潭浮翠”。2004年11月,被国家旅游局评为AAAA级旅游风景区。2009年7月,水上公园经过大规模景观提升改造,免费对外开放。2016年2月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17年荣获“天津市文明单位”。2021年水上公园湖荣获天津市示范河湖,荣获津门网红打卡地。2022年水上公园“津派文人养菊传统栽培技艺”被正式列入南开区非遗名录。2022年荣获天津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增选为中国公园协会理事单位,水上公园湖荣膺天津市最美河湖。2023年荣获天津市科普基地称号,荣获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称号。2023年第十四届北京菊花擂台赛天津水上公园选送的“沽水锦霞”成功捧得“菊王”奖杯,第十四届无锡中国菊花展览会再获31个奖项,天津水上公园学雷锋志愿服务岗荣获2023年度天津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六个一批”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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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3号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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