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浙江,男子花290万买地盖房,产权登记在母亲名下,房子刚盖好母亲突然亡故,而弟弟竟告上法庭要求分房子!法院判...

文摘   社会   2024-10-26 20:40   广东  

浙江一个家庭财产分割案,彻底惊呆了大家。李某,倾尽290万元给母亲建了栋三层别墅,但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意外的是,房子刚建好母亲就去世了,更离谱的是,亲弟弟竟然将他告上法庭,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这场家庭闹剧引发了关于亲情、财产分割的讨论,法院到底会怎么判?李某的钱还能保住吗?

01案情回顾

李某和弟弟在浙江小城长大,关系一直不错。李某事业有成,特地花290万给母亲买地盖房,想着让她有个好归宿。因为母亲没什么收入来源,李某索性把房产证登记在母亲名下,以便母亲安心居住。

不料房子刚盖好不久,母亲便因病去世。李某还在处理丧事,弟弟却站出来,宣称自己也是“合法继承人”,要分割母亲名下的房产。李某顿时愤怒不已,他坚称自己才是房子的实际出资人,弟弟这时来要求分财产,是对他的极大不公。

02法律分析

李某在法庭上提出了多个反对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房子虽在母亲名下,但他是实际出资人    
    李某提供了购地款、建房发票等证据,说明自己支付了所有建房费用,房子应归自己所有,不应当作母亲的遗产。
  2. 房子登记在母亲名下并非赠与    
    李某解释称,登记母亲名下是出于孝心,母亲也知道房产实际属于他,只是无书面协议而已,并不表示赠与。
  3. 母亲未立遗嘱    
    母亲去世时未留遗嘱,也未表示房产要作为遗产给弟弟,因此不该分给弟弟。
但法院认为李某的辩解不足以改变法律的判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产权登记在谁名下,法律上即认定为谁的财产所有。除非能提供书面协议或明确证据证明赠与或其他特别安排。
法院指出:
  1. 法律上母亲就是房产所有者,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房产,不论出资来源,默认归母亲名下。
  2. 李某虽为出资人,但既无协议也无母亲的书面赠与声明,法院无法认定为赠与。
  3. 按法定继承顺序,母亲的个人财产应由子女平均继承,弟弟的请求合法有效。
此外,《民法典》明确:
在无遗嘱情况下,登记在去世者名下的财产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配偶、子女等享有平等继承权。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判决房屋虽由李某出资,但既然登记在母亲名下,法律视为母亲的个人财产。母亲过世后,房产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由李某和弟弟共同继承。法院还判定,李某可优先从中获得其购地和建房的出资额,剩余部分按法定继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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