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个家庭财产分割案,彻底惊呆了大家。李某,倾尽290万元给母亲建了栋三层别墅,但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意外的是,房子刚建好母亲就去世了,更离谱的是,亲弟弟竟然将他告上法庭,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这场家庭闹剧引发了关于亲情、财产分割的讨论,法院到底会怎么判?李某的钱还能保住吗?
01案情回顾
李某和弟弟在浙江小城长大,关系一直不错。李某事业有成,特地花290万给母亲买地盖房,想着让她有个好归宿。因为母亲没什么收入来源,李某索性把房产证登记在母亲名下,以便母亲安心居住。
不料房子刚盖好不久,母亲便因病去世。李某还在处理丧事,弟弟却站出来,宣称自己也是“合法继承人”,要分割母亲名下的房产。李某顿时愤怒不已,他坚称自己才是房子的实际出资人,弟弟这时来要求分财产,是对他的极大不公。
02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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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虽在母亲名下,但他是实际出资人
李某提供了购地款、建房发票等证据,说明自己支付了所有建房费用,房子应归自己所有,不应当作母亲的遗产。 -
房子登记在母亲名下并非赠与
李某解释称,登记母亲名下是出于孝心,母亲也知道房产实际属于他,只是无书面协议而已,并不表示赠与。 -
母亲未立遗嘱
母亲去世时未留遗嘱,也未表示房产要作为遗产给弟弟,因此不该分给弟弟。
产权登记在谁名下,法律上即认定为谁的财产所有。除非能提供书面协议或明确证据证明赠与或其他特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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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母亲就是房产所有者,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房产,不论出资来源,默认归母亲名下。 -
李某虽为出资人,但既无协议也无母亲的书面赠与声明,法院无法认定为赠与。 -
按法定继承顺序,母亲的个人财产应由子女平均继承,弟弟的请求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