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Ⅰ级保护水源地镜湖水库(人饮水库),开出了一张违法垂钓罚单,提醒钓鱼爱好者在垂钓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垂钓需谨记,否则将面临处罚。
当日,执法组对镜湖水库钓鱼、下地笼等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有群众正在进行违法钓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Ⅰ级保护区内从事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违反规定的个人可能会被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违法家庭当场进行处罚。
为了保障饮用水安全和生态平衡,避免法律风险,请不要在人饮水库钓鱼。为什么不能在人饮水库钓鱼?
1
水质污染:钓鱼时投放的饵料溶解后可能造成水体污染及富营养化,引发藻类等水生植物大量繁殖,对饮用水源构成污染隐患。
2
生态破坏:垂钓行为会对水生生物造成干扰或伤害,破坏生态平衡。
3
安全隐患:部分水域可能因水深而存在安全风险,垂钓者易发生溺水事故。
4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Ⅰ级保护区内从事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违反规定的个人可能会被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5
休闲垂钓与非法捕捞的界限:休闲垂钓应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前提,而非法捕捞则包括在禁渔期、禁渔区域内使用禁用方法进行捕捞。钓鱼爱好者应明确这一界限,做到文明垂钓。
6
警钟长鸣:此事件为钓鱼爱好者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在享受垂钓乐趣的同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保护渔业资源。
文明垂钓,从我做起。让我们共同守护渔业资源,让我们共同保护我们的人饮水源,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水蓝天。
▌此文系转载!图文来源:红色甸中
▌声明:此文仅供交流学习,文章配图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若版权者认为其作品不宜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联系我们,本平台将立即更正。
广告合作 电话:17787066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