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政务   2025-01-22 11:49   西藏  
点击上方"网信加查"
关注我们吧!
提醒告诫书

致加查县各经营单位:

 为切实规范“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循价格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维护“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特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依法依规经营,勇担社会责任。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秉持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落实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确保收费公示真实准确、货签精准对应、标识显著醒目。商品或服务价格变动时,应立即调整标价。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提供服务,禁止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规范粮食购销,严守价格底线。粮油经营主体在节假日、低温寒潮等特殊时期,要全力保障商品价格稳定,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严禁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杜绝编造、传播涨价谣言,禁止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

 四、强化医药自律,稳定价格供应。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要强化价格自律,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不合理上涨;不得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大幅提高抗流感药品用品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规范餐饮服务,公示清晰透明。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确保店内菜单、价签与其他点菜工具标价一致,杜绝“两套菜单”。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商家,要在外卖平台商品详情或收费说明处清晰标注打包费。

 六、规范旅游市场,提升服务质量。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应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杜绝欺客、宰客行为,营造优质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消费。

 七、住宿诚信经营,杜绝乱收费行为。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及服务的经营者,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价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服务,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八、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严禁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积极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九、价格变动公示,保障消费知情权各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如有变动,需提前明码标价并告知消费者,严禁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认真对照上述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节日期间,加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价格巡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0893-7322168投诉举报。

加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编     辑:次桑

初     审:胡晓晓

终     审:柏丽辉

投稿邮箱:2088526299@QQ.com

网信加查
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加强教育业务培训,传播网络安全知识,弘扬网信12字精神,展示网络信息化成果,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引导网民文明上网,增强网民网络安全意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