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虽美 安全更贵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
后果不堪设想
近期,西安公安阎良分局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北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民警立即进行走访调查,民警发现辖区村民刘某在外地购入一批烟花爆竹,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购入的烟花爆竹全部存放于自己家中,等到春节期间高价卖出,以此获利。
经过民警检查,现场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潮、通风、防静电、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民警当场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并安排专用运输车辆转运至具有储存条件的仓库暂存。目前,刘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示:安全无小事, 警钟须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别是把烟花爆竹储存在小区、民房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市民群众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包括西安在内的陕西六地联合发布《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倡议书
来源:西安公安
主编:陈劲丨编辑:侯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