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为什么要开展草畜平衡?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45条规定:国家对草原实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草原载畜量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定期核定草原载畜量。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载过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第六条规定:草原使用者、草原承包经营者是保护草原的主体,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遵守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履行草原保护义务。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农牧和科技局、西乌旗林业和草原局
编辑:高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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