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安徽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11月8日至12月7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在安徽省司法厅官方网站提交修改意见。
二、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230031),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sftlfec@sina.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安徽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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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立法二处
编辑:方航
校对:阳阳、辛文
审核:徐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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