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区域公布!主城区禁止......

民生   2025-01-09 18:13   江苏  

202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月9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盛卫中出席会议。

禁放区域:主城区禁放面积达256.3平方公里

2025年是全市巩固前期禁放成效、形成常态化禁放机制的一年。截至目前,扬州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已实施7年。


据介绍,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2025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范围为市区廖家沟至壁虎河水域以西,沪陕高速以北,启扬高速以南,扬溧高速以东,以及生态科技新城禁放区域。扬州主城区禁放总面积达256.3平方公里。

扬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7月,扬州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正式启动,同年12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近年来,市区各区(功能区)、各部门全面发动、全员动员、全力以赴,做到“宣传零遗漏、收缴零缝隙、查处零容忍、履职零懈怠、安全零事故”,烟花爆竹禁放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店全部关闭。


据环保部门监测,禁放实施以来,春节重点时段市区空气质量良好,空气质量明显提升,与禁放前的2017年春节相比,2024年春节重点时段市区PM10、PM2.5,同比分别下降46.7%和39.1%。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警情和人身伤害事件,也得到了大幅下降。日前,除扬州市区外,宝应、高邮、江都城区等区域实施了禁放,仪征市城区实施了限放措施。

会上还对《2025年度扬州市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年度和春节重点时段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即1月9日起至1月20日是组织发动阶段,1月20日至2月16日为全面推进阶段,2月16日后为长效巩固阶段。

值得一提的是,1月20日至2月16日是全面推进阶段。各地组织力量在禁放范围内巡查劝导,有效落实各项禁放措施。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逻管控,依法劝导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公安、环保等牵头部门要组成督导工作组,深入到禁放区域,确保禁放工作有序有力推进。2月16日后,是长效巩固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本区域、本单位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管控、整治和查处工作。在政府公告重度污染天气期间,严格按照《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在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形成。

提醒:违规燃放易引发事故,群众发现线索可拨打110报警

记者了解到,烟花爆竹主要是有木炭粉、硫磺粉、金属粉末等,在氧化剂的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迅速燃烧,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及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空气中这些有害物浓度超过国家标准,会刺激呼吸道黏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同时,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产生刺激作用,对一些疾病的发生或发展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近年来,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及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事故时有发生。燃放烟花爆竹,因操作不当,如未保持安全距离等,或燃放有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容易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未实施禁放的前5年,扬州因燃放烟花爆竹被炸伤而到医院住院治疗的病人多达50余例,部分病例伤情非常严重,其中引起眼球破裂伤的有21例。2022年以来,我市禁放区内均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被炸伤而到医院住院治疗的病人。

据统计,近年来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夜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要比禁放前大幅度下降。2017年春节期间,我市禁放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17起,禁放后大幅度下降,2022、2023、2024年分别仅为2起、3起、5起,均为违规私自燃放烟花爆竹导致。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禁放区域已明确告知,全市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为110,群众发现线索可以及时和我们联系。”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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