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设置县级林业和草原管理机构问题的答复

文摘   2024-11-06 09:29   福建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75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甘南州基层林草机构建设提升林草治理效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省林业和草原局严格履行《森林法》《草原法》等林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责,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全省林草资源安全,并多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指导地方林草部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能力,每年通过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案卷评查等,不断提升基层林草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法治素养。
关于独立设置县级林业和草原管理机构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地方各级党委设立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本地区机构编制工作”的要求,县(区)机构的设置权限在市(州)机构编制部门,省林业和草原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没有设置市(州)、县(区)机构的权限。
感谢您对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8日
来源: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务林人
2004-2011年在北京林业大学和中国林科院学习林业经济管理专业; 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9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从多个视角关注自己的专业。本公众号致力于林业经济政策研究,与大家共同分享林业政策;做一个有热度的务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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