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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诀:不安
解释
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一方对后履行义务一方行使的。
知识点再现
源自:第35章第3节【合同任务的履行】
一、履行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1) 履行主体适当
(2) 履行标的适当
(3) 履行期限适当
(4) 履行地点和方式适当。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2、诚实信用原则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即使当事人未提出请求,也可以主动适用诚信原则。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积极履行以下义务:通知义务、协助履行义务、保密义务。
3、绿色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不安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由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终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因此先履行抗辩权也是一种延期抗辩权。
No.1单选题
Economics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甲与乙在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履行合同的先后顺序,后甲拒不履行义务但要求乙履行其义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乙此时可主张()。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法定解除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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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单选题
Economics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甲乙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供货,乙后付款。在供货前,甲有证据证明乙经营严重恶化无力付款能力,对此,甲可依法主张行使 (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合同撤销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No.3单选题
Economics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下列有关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合同订立时无效
B.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起无效
C.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无效
D.自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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