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猫
因其头部独特的“M”形条纹
有人称它为“石虎”
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图源:视觉中国
然而,它竟被端上了餐桌
近日
同安法院发布了一起触目惊心的案件
私厨设“阴阳菜单”
将豹猫端上餐桌
2020年起
蔡某盛、蔡某波、雷某一家三口
经营着一家私厨餐馆
然而
餐馆经营的菜品不只家常菜
他们通过“阴阳菜单”
在暗地里经营豹猫等野生动物的
收购、加工、出售业务
一张“阳面菜单”展示给普通顾客,而背后的“阴面菜单”——珍稀野味,明码标价,专供“特殊”食客。
为了获取豹猫,餐馆背后还有一条隐秘的交易链。
两名中间商林某、郑某,以每500克110元到150元的价格,从非法狩猎者李某、王某手中收购豹猫,然后以每500克160元到200元的价格转卖给餐馆,层层加价。
制图:施璐玮
短短三年间(2020年7月至2023年12月)
这家私厨非法收购豹猫多达59只
涉案金额高达44.25万元
其余4名涉案人员的交易金额
也在2万元至30万元之间
案件曝光后
警方突击检查
在餐馆内查获两只活体豹猫
最终
检察机关对蔡某盛等7人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同安法院判决认定蔡某盛、蔡某波等7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同安法院还判决所有被告共同支付国家野生动物生态资源损失共44万元,用于生态修复。
法官说法:
吃野味 害的不只是动物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态平衡的重要保障,而‘餐桌上的野味’却屡禁不止。”承办法官表示,许多人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不惜违法捕猎、贩卖甚至食用野生动物,直接危害了物种存续,也可能带来严重的公共卫生风险。
豹猫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它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不可替代。本案中的被告人,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关于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行为,原告可以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修复生态环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在此也呼吁大家拒绝野味
不仅是在保护濒危物种
更是在保护人类自身的未来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谭心怡 通讯员:同法宣
编辑:施璐玮 审核:蔡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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