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
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有效预防和减少
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全力提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
青州公安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
对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姓名:巩**
身份证号:370721********0057
地址:云门山北路与义和西街交叉口向东
时间:2024-10-27 17:04:57
姓名:刘**
身份证号:2307081********002X
地址:雍和府小区西北1门
时间:2024-10-27 17:04:55
姓名:祝*
身份证号:370721********4827
地址:中央华府西门
时间:2024-10-27 17:04:51
姓名:曹**
身份证号:370721********0072
地址:益王府小区北门
时间:2024-10-27 17:04:41
姓名:沈*
身份证号:370721********0516
地址:北关古街与三合街路口
时间:2024-10-27 16:35:00
姓名:马**
身份证号:370721********7235
地址:云河路与卢郭路交叉口
时间:2024-10-27 16:34:59
姓名:王**
身份证号:370781********0286
地址:旗城家园小区门口
时间:2024-10-27 16:34:58
姓名:黄**
身份证号:370781********1493
地址:红庙子街青州市职工子弟学校
时间:2024-10-27 16:34:50
姓名:陈**
身份证号:370781********481X
地址:云门山路与王府东街交叉口
时间:2024-10-27 16:34:48
姓名:张**
身份证号:370702********0321
地址:政法街北口与范公亭东路交叉口
时间:2024-10-27 16:04:54
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带头盔≠戴头盔
青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电动车上路行驶前要按规定依法登记、悬挂号牌,上路行驶时要戴好安全头盔,严禁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随意乱停乱放、违法载人、浏览电子设备和以手持方式接听电话。为了您和其他人的安全,请守法知礼,文明出行。
来源:青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