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庐阳区瑞阳公馆小区,公共区域给改造成阳光房,成了饭店的包厢,直接把镂空区域改成包厢,门口门面房实体墙直接打穿,对小区内部开设大门
庐阳区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庐阳区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反映的区域属于政府用房,由林店街道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租。饭店中标后进行装修,将南面原窗户墙面改为玻璃,庐阳区住建部门现场查看后,已要求经营户进行整改;通往小区内部的门,已让物业加锁,处于关闭状态,同时已要求经营户承诺禁止非小区人员从此门进出。 如有疑问,请与天河社区(电话:65661523)联系。 感谢您的留言!
1、肥西县都荟学府物业特约服务费用缴纳问题,交房未装修,甲级服务标准物业服务费为1.44元/月·平方米,特约服务费为0.6元/月·平方米,合同中特约服务收费标准不透明,特约服务的收费标准未详细说明导致收费争议。跟物业协商无果。个人认为特约服务费业主未享受到可以不缴纳。2、物业广告费用和其它收入,跟客服沟通是有收费的,一二期交付至今未公示任何收支公告。3、都荟学府小区规划是一二三期,现在三期至今未交付,小区不完整请问政府前期是在整个都荟学府规划下购置的房产,现在小区成烂尾工程,所签订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整个小区面积下费用2.04,现在三期烂尾)还是否生效,是否侵害业主利益,是否要重新商议签订。
肥西县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肥西县回复如下: 1、经了解,特约服务费是市场化行为,由双方协议约定。特约服务协议在购买房屋时签订,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均在协议里有体现。根据《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性质和服务内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企业为满足部分业主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另,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员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故业主应当正常缴纳物业费。 2、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一、二期广告费收入因2023年小区新交付未进行公示,2024年度一、二期广告费收入将于2025年第一季度进行公示。 3、该项目三期地库暂未竣工验收,具体交付时间待定。关于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您可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 如有疑问,请与上派镇(电话:0551-68831177)、肥西县住建局(电话:0551-68831238)联系。 感谢您的留言!
海恒社区海恒街依澜雅居门口,经常有多量车辆长时间违停,导致原本双向通行的车道变成单行道,造成交通堵塞。尤其早高峰时期,送孩子上学的电瓶车,双向通行的车辆以及依澜雅居小区出去的车辆交汇在一起,容易发生事故。 希望书记能沟通协调下,不让车辆违停占道,保证双向车辆的通行。
经开区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复如下: 经核实,交警经开大队每日安排人员查处辖区内市政道路上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违停车辆拍摄或拖移,车上有驾驶员的予以劝离,无驾驶员的张贴违停告知单。因违停车辆流动性大,难以根治,经开大队辖区中队已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加大违停处理力度。 如有疑问,请与交警经开大队(电话:0551-66269561)联系。 感谢您的留言!
本人为合肥市新站区包公大道实嘉原创生活小区业主,在2024年9月份,一大群施工队进入小区到处挖,后来才知是雨污分流项目,到现在已经3个月了, 现在小区里被挖的一塌糊涂,没有恢复。恳请责令施工单位尽快恢复小区地面和被破坏的相关设施。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要求,新站区对全区河道排口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整治。该小区于2024年9月进行排水管网改造施工,施工前施工单位已与物业公司对接。由于管网多在绿化带内、道路上,施工时造成部分绿化及道路被破坏。目前,现场泥泞已冲洗,坑洼已整平,预计2025年1月中旬前路面可恢复完成,绿化已安排2025年3月份补植、恢复原状。 如有疑问,请与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话:62678086)联系。 感谢您的留言!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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