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印发贯彻落实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工作方案

文摘   2025-01-27 17:16   黑龙江  

近日,笔者从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贯彻落实许勤书记提出的“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要在绿色龙江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的部署要求,我区印发了《大兴安岭地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第一批)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围绕省要求,主要确定了我区的工作思路及中长期落实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的目标愿景。明确了做好先行区建设的四项工作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立足区情,突出彰显特色,扎扎实实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坚持解决问题,体现以人为本,着力治理我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压紧压实责任,积极探索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模式,逐步形成地方实践样板。

提出到2026年,以生态价值持续转化、发展模式持续转型、生态空间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示范效果持续显现6个方面为抓手,系统体现我区走在前、做表率的具体措施。同时,在省明确的6个指标基础上,创新增加具体指标22个,建立了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指标体系,确保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区建设的总体情况。生态价值转化方面。重点从宏观角度反映生态主导型产业发展的增速、质量等,打造一批“绿水青山”“冰天雪地”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模式。发展模式转型方面。重点反映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并从绿色出行、建筑、绿色食品认证等方面反映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变,体现绿色与发展的协调统一。生态空间优化方面。重点反映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治理,切实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向好方面。重点反映大气、水、土壤和声环境质量状况,全面展现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治理能力提升方面。重点反映城市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置等现代化治理情况,打造宜居和美的绿色家园。示范效果显现方面。重点反映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效,抢前抓早谋划落实美丽中国建设。

《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将“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议程;强化政策、项目、实践成果等统筹联动;完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制度机制;动员广泛参与,形成品牌效应,着力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地区。《工作方案》后附2025年度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靠。

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作为我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载体,召开地委委员会议学习领会,并通过行署常务会议、地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兴安岭地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绿色龙江的行动方案》《大兴安岭地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第一批)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25个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兴安优势、强化协同配合、主动认领33项重点任务103项年度措施,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下一步将加强统筹推进,定期通报反馈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讲好“天蓝、水清、林绿”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绿色兴安故事”,为绿色龙江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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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张远海              
审      核:姚春生 
责任编辑:刘  怡
编      辑:窦悦扬
来      源:大兴安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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