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20”洪灾葫芦岛市红十字会拨付资金去向的公示
兴城市红十字会于2024年10月29日接收到来自葫芦岛市红十字会拨付“8.20”洪灾接受捐款资金85.86万元,并于2024年11月19日将该笔资金全部上缴国库,上缴资金统筹用于灾后重建工作。具体明细如下:
自2024年8月20日洪水灾情开始至2024年11月22日,兴城市红十字会捐赠专户共计接收捐款4524831.4元(含利息511.4元),于2024年9月30日转交资金102220元(详见《关于转交全市“8.20”洪涝灾害捐赠款物的工作情况公示》)、于2024年10月25日转交资金3564011.4元(详见《关于转交全市“8.20”洪涝灾害非定向捐款的公示》)、于2024年11月19日上缴国库858600元,合计4524831.4元,“8.20”洪灾受捐及拨付资金结余0元。
兴城市红十字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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