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竞价】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能源(集团)哈密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公路运力市场化竞价交易公告

企业   2024-10-18 20:51   新疆  

(编号:XJCECWLJJ2024018~024

现新疆能源(集团)哈密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交易平台https://www.xjcec.com/进行公路运输项目的阳光竞价,竞价相关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新疆能源(集团)哈密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2.物流基本信息

竞拍线路一(固定运价竞价)

竞价线路二

注:鄂尔多斯电力二公司煤种为混煤,其余均为沫煤。

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可以提前到煤矿或煤场实地查看、装卸点、拉运线路通行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该煤质及场存实物。本次哈密运销公司7条竞价线路所需车型均为槽子车。

二、参与方式

(1)请登陆新疆煤炭交易中心官网https://www.xjcec.com,按要求注册会员、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参与竞价,本次阳光竞价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请于计划竞价时间开始前在平台线上足额缴纳保证金。

(2)为保障新增运力的真实性,保证现有运力公平竞争性,参与单位需提供车辆信息交哈密运销公司查重,此次不限自有车辆,联营、挂靠等社会车辆均可,对车辆数量要求详见上文中“物流基本信息”表格中要求。提供主要信息包括:车号、挂号、车辆行驶证、车主、车主联系方式、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表格形式提供至哈密运销公司,经哈密运销公司通过信息查重通过后方可参与阳光竞价报名。车辆信息报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9点前。

否则在煤交中心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参加阳光竞价(信息表格如下图)。

投标方(承运商)车辆信息表.xlsx

三、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电商平台(网址:https://www.xjcec.com)

2.交易模式:竞价交易

(1)各标段交易时间为 10 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

(2)竞价线路一:竞价报价为固定价格,限高价为最终报价,以时间优先为原则谁先报价谁中标;

(3)竞价线路二:竞价报价为最低报价者中标,即为该线路当月执行运价。

竞价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新疆能源(集团)哈密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3.交易时间:

2024年10月22日下午16:00 -16:10(石头梅-宝丰能源;该场次为固定价格,以时间优先为 原则谁先报价谁中标。)

2024年10月22日下午17:00 -17:10(石头梅-六盘山电厂)

2024年10月22日下午17:20 -17:30(石头梅-马莲台电厂)

2024年10月22日下午17:40 -17:50(石头梅-华能靖远热电)

2024年10月22日下午18:00 -18:10(石头梅-红狮水泥)

2024年10月22日下午18:20 -18:30(石头梅-磴口金牛煤电)

2024年10月22日下午18:40 -18:50(石头梅-鄂尔多斯电力二公司)

(以上场次竞价报价为最低报价者中标,即为该线路当月执行运价)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即时发布公路运力市场化交易中标公告。请参与的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查看“公路运力市场化交易中标公告”。

四、合同签订

(1)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物流承运合同,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执行。

(2)新疆能源重工科创哈密分公司与竞价成功的物流单位签订双方物流运输服务合同。

(3)合同起始日期按照具体线路承运时间与执行运价以新能重工与中标单位合同中共同确认的《物流运输服务合同任务单》内容约定为准。

五、业务工作流程

(1)哈密运销公司负责对竞价线路进行日拉运计划下发至新能重工的物流平台,拉运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结算、支付运费等工作。

(2)新能重工负责通过自有的物流平台系统将计划量分配给中标单位并负责对中标单位按合同条款进行每日和每月运量的考核,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结算、支付运费、开票等工作,以价差的形式收取哈密运销公司1.5元/吨服务费。

(3)中标单位负责组织车辆按要求进行运输,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结算、开票等工作。

六、票据、现金流的设定流程

1.现金流:哈密运销公司按照给新能重工发布的各线路调价函执行运价和结算重量结算运费;新能重工按照对应竞价线路的中标价给中标单位结算对应运费。

2.票据流:中标单位按照阳光竞价的中标价、对应运量将物流发票开给新能重工;新能重工按照调价函执行运价、结算重量给哈密运销公司开具物流发票(税率9%)。

七、结算方式

以现汇的方式,哈密运销公司向新能重工每7天进行一次运费预结,每月结算4次,每次预结运费按照出矿量90%支付,月底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单为依据,对当月实际产生的运费多退少补,开票后完成当月的物流运费结算支付工作。新能重工将按照同样的支付标准与中标单位进行结算。

八、承运货物验收

(1)数量:以到场接收的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以到场接收的检验数据为准。

九、考核机制

1.对拉运量的考核分为每日和月度考核,考核依据该线路当日0点至24点出矿数量为基准。

2.单日出矿车数<80%时,执行单日考核,考核金额为0.1万元。

3.当该线路承运商连续5天、月度累计7日出矿车数小于80%时,则一次性考核5万元,取消该承运商当月运量并终止服务合同。对该线路重新进行阳光竞价选定承运单位。

4.月度拉运量考核

月度拉运比例为X(拉运比例计算方式为完成车数除以计划车数):结算周期内X≥90%时,不执行考核;80%≤X<90%时,按标准执行考核,考核金额为5万元;X<80%时考核并终止服务合同,考核金额为10万元。单日出矿车数的考核标准与月度拉运比例考核标准同步执行。

5.执行考核周期

每月10日前,新能重工将对上月(自然月)拉运量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运费结算依据,将考核结果发送给哈密运销公司确认,由新能重工根据考核结果情况按照与中标单位签订的《物流运输服务合同》约定从当月运费中扣除,考核金额不足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最终将考核款项全额转交给哈密运销公司,哈密运销公司给新能重工开具对应考核款项的收据。

十、免责约定:

若在发运期限内,因接货方、甲方通知停运、临时大幅度超增减运量的:日需求量≤80车的增减日需求量1倍以上;日需求量≥80车的增减日需求量0.5倍以上的或受到其他不可抗力影响时,依据哈密运销公司统计及通知的天数进行核定扣减后核算。

十一、其它事项

(1)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单次中标总额10%的标准(具体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取整)收取,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中标总额计算公式为:中标线路运量包需求车数*35吨*竞价成功运量包数量*拦标价*30天=中标总额。经哈密运销公司确认公布后,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新能重工。本次合同签署前已足额向新能重工缴纳过保证金的,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不再缴纳,缴纳支付的保证金适用《物流运输服务合同》约定的保证金责任。

(2)参与竞价的运输单位根据自身运力情况,自行决定参与竞价线路数量,以每条竞价线路5万元为基准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成功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合同》启动拉运后竞价保证金原路退还,未竞价成功保证金及时退回,可用于参加其它场次竞价。

(3)参与竞价的单位,竞价成功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合同启动拉运工作(如电厂有要求签订运输安全协议的需同步签订安全协议);若竞价成功后,不签订合同履约的中标单位,将扣罚缴纳的5万元竞价保证金,今后将不允许参与我司发布的物流线上阳光竞价业务。

(4)车辆信息查重:哈密运销公司会将中标单位提供的车辆信息与新能重工提供的车辆信息,对照竞价线路几方进行对比查重。若出现车辆信息一致情况,将会分别告知各家公司,由各家公司各自联系车辆(车主)出具唯一性的授权书,待最终车辆信息确定归属后,将会把车辆信息锁定到其中一家单位。各家公司车辆信息查重确认后将在物流系统锁定各自车辆信息,防止车辆流窜拉运。拉运中若要求更换车辆信息,则同样需要查重。

(5)本次竞价采用逐个线路开标的方式,按照已经中标的线路车辆需求进行核减,核减后物流公司车辆数量能满足后续开标线路车辆要求的,物流公司可按运量包倍数继续参与多个运量包竞价。物流公司申报车辆为实际承运车辆,更换车辆需提前向哈密运销公司报备车辆信息。

(6)中标价发生变动情形

原则上在一个月内运价不做调整,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后线路执行运价进行调整:

①交通道路:出矿出疆必经线路修路封路导致过路费增加,时长7天(含)以上。

②燃料单价变动超过中标竞价成功同时期的±10%以上(哈密地区加油加气站销售的价格为准)。

出现上述情况后,由哈密运销公司向新能重工发布调价函,新能重工收到新的调价函后各线路分别减去1.5元/吨服务费后给中标单位发布调价函公布新的执行运价。

十二、联系方式

1、新疆煤炭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鑫  电话:18690200001

2、新疆能源(集团)哈密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磊 电话:18999564444

杨镇冬 电话:13899366565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 10 月 18 日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身为新疆煤炭交易所,是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10】241号和自治区金融办批准设立的全疆唯一具有煤炭现货交易资格的电子交易平台。利用煤炭电子现货交易平台,打通物流服务、金融服务、资讯服务,实现生态链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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