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考核、年终奖,这些谣言不可信!

2025-01-26 18:55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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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止于真相

我是你们的辟谣君小保

今天我们再来粉碎两个

关于年终考核和年终奖

谣言


01

年终考核不合格

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谣言流传度:★★★★    迷惑指数:★★★★


谣言辟谣

年终考核不合格

用人单位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关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十四种情形中并无年终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该条款解除劳动合同,须满足三个前提:


1

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

2

要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3

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02

提前离职,当年年终奖作废?

谣言流传度:★★★   迷惑指数:★★★★


谣言辟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年终奖计发办法或与职工依法协商明确年终奖计发有关问题。劳动者离职时符合年终奖领取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兑现。




编辑:李雪晨
责任编辑:雅楠
审核:龙军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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