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省法院行政一庭组织召开全省法院行政审判质效分析、发改案件评析会。我院作了题为《做实多元调解,让“枫桥”成为官民“连心桥”》的经验交流发言。2024年1至6月,我院行政案件调撤率为31.67%,远高于全省16.55%的平均值,行政案件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明显。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更新理念,提升队伍调解能力。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全国调解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张军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举办行政审判业务论坛,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帮助办案人员牢固树立“能动司法”“案结事了”“双赢多赢共赢”等现代司法理念,切实提升案件调解工作能力。
二是建章立制,形成全新调解格局。探索“法院+政府+专家”诉前解纷模式,与衡阳市司法局、衡阳师范学院签署《关于共同构建新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的框架协议》,成立“刘余香教授诉源治理工作室”,有效凝聚调解工作合力。修改案件折算办法,调高调、撤案件折算比例,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升全院办案人员调解工作积极性。
三是领导带头,营造浓厚调解氛围。院庭长带头调解难案,全体办案人员参与调解,在审前、庭中、判前,持续与原告、涉诉行政机关进行沟通,明晰矛盾问题症结,将案件争议有效化解在诉中。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法院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知晓度和首选率。
供稿:曾双喜、陈少稀
编辑:陈少稀
一审:陈少稀
二审:龙欧琴
三审:李买生
2024年第6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