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萧县公安交警龙城中队
在东外环巡逻时
发现一辆轿车号牌
被黑色幕布遮挡
且在道路上快速行驶
交警一路跟随到顺河路至八一路段
就在此时
城东派出所也在该路段巡逻
看到此情形
立即协助执勤交警布控该辆小型轿车
最终在顺河路和行政大道路口
成功将其拦停
执勤民警立即让驾驶人
下车接受检查
随即取下遮挡在号牌上的幕布
将驾驶人及违法车辆
经查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驾驶员祖某某
竟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且驾驶故意遮挡号牌的车辆
上道路行驶
民警依法对祖某某的
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无证驾驶的相关处罚和危害
法律链接
“无证驾驶”及相关处罚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有哪些
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需要每个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
请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