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月9日省政府重污染天气应对会商调度会议精神,结合最新空气质量加密会商研判情况,11月9日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我市2024—2025年秋冬季应对不利气象条件第二号调度令。
第二号调度令将第一号调度令所明确的各项减排措施延长24小时,至11月12日24时。
同时明确,根据气象条件变化和会商研判情况,实时延长实施时间或提前解除调度令。
在执行第一号调度令的同时,从11月10日0时—12日24时,我市加严以下减排措施:
1、各类建筑工地暂停土方作业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停止渣土车上路运输。
2、太钢执行协商减排要求;美锦钢铁日烧结、石灰产量不高于4473.5吨、300吨,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暂停竖炉工序球团生产;梗阳、美锦、亚鑫焦化实现污染物综合减排不低于15%。
钢铁、焦化企业厂内短倒车辆和公路运输车辆使用国六或新能源车。
3、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严格执行2024—2025年错峰生产要求,目前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的企业在2025年3月15日前不得启动;正在生产的企业在11月15日停止水泥熟料生产,生产期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5毫克/立方米、15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以内;厂内短倒车辆和公路运输车辆使用国六或新能源车。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