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春节期间免不了饮酒,但是饮酒后一定不能驾车,酒驾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
2月2日15时许,高速交警在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内散发着一股酒气,经酒精快筛棒检测,该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称其昨晚喝了一杯白酒和两瓶啤酒,以为都下午15点了,应该不会影响开车,便侥幸驾车带着两个孩子和媳妇回家。
根据相关规定,该驾驶人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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