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期间,全省交警一直在提醒大家不要酒驾,不!要!酒!驾!
可是,偏偏有些驾驶人就是不听。今天要说的这位驾驶人去走亲戚时喝了酒,竟然拉着家人醉驾上路行驶。
1月31日(正月初三)下午,交警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行驶异常,于是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王某满身酒气,快检棒提示其有酒驾嫌疑。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38mg/100ml。后经抽血检验,驾驶人王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0.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王某中午在亲戚家喝了点白酒,酒足饭饱后驾车载着家人回家,以为过年期间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便侥幸醉驾上路。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王某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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