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小贴士
一、国家助学贷款
(一)贷款额度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5000元。
六、中职升高职学费补助
七、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一)资助对象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3.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二)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八、家庭经济困难
新生绿色通道
九、校内其他资助项目
备注:以上均为政策解读,如遇资助政策调整,按最新资助政策文件执行。
具体可咨询所在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或者所在班级辅导员
农业工程学院:北区5栋302室
动物科技学院:二期集成房屋四栋104、106、110室
城乡建设学院:北区4栋308室
智能装备工程学院:集成房屋2期1号楼106室
食品药品工程学院:食品药品实训中心B座202室
信息工程学院:集成房1期B栋203、209室
经济管理学院:集成房1期B栋217、220、221室
人文与艺术学院:学校多功能报告厅北侧集成房屋2期2号楼101、102室;电教楼104室
来源丨学生工作处
编辑丨雷开嫦
校对丨黄春霞、陈冬宇
责编丨马文怡
一审一校丨曾旖旎
二审二校丨付玉春
三审三校丨邹锦青
出品丨青年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