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违法占地10000余平!涉及廊坊一棚改村土地!

民生   2024-11-05 18:18   河北  

处罚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

处罚类别1:警告

处罚类别2:警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366517F

处罚事由: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廊坊市广阳区北旺镇许各庄村集体土地10159.58平方米建设益民道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属违法占地

处罚结果:1、责令你单位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0159.58平方米。2、对你单位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及其它设施予以没收。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平

处罚机关: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正常

处罚决定日期:2023/12/07

备注:

来源:廊坊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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