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我县在城南文化广场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崔永平出席活动并向全体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增强忧患意识,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全体交通参与者要认真学习交通知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一切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共同参与,切实增强群众的交通出行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活动上,公交公司代表进行了发言,现场参与人员依次上台进行了签名承诺。
据了解,今年活动的主题是“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各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法定责任,提高了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弘扬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
记者|田建鑫
编审|谭明强 终审|何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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