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同志,2007年12月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作为一名教练班长,他始终严格自我要求,积极参加军事训练,不断提高军事技能,圆满完成各项新兵训练任务和国防动员任务。
退出现役后,刘强积极参与2024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临时党支部组建筹备等工作,并担任支部副书记。待安置期间,他积极强化理论学习,主动参加实践锻炼,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水平。
2024年8月经公开选岗,刘强被安置到县司法局工作。加入司法行政大家庭,在感到荣耀同时,他也深刻意识到肩上担负的责任与使命。为了尽快融入角色,更好服务发展,刘强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多岗位锻炼活动,通过接触各类实际案例,他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耐心和专业知识,才能为在矫人员提供有效的帮助支持。工作实践中不能仅仅从法律角度去看待社区矫正对象,更要从社会和人性角度去关心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信心,回归正常生活。社区矫正的学习还让刘强有了更深刻的反思,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每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应当积极关注身边的人,及时发现并帮助那些可能陷入犯罪边缘的人,共同预防犯罪发生。
“社区矫正的学习让我收获颇丰,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强化了法律意识,更让我懂得了关爱他人、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始终以一名军人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司法专业知识,积极传播社区矫正的理念和知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刘强说。
编辑:李骁鸣
校审:李 军
核发:李 军